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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就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: 接投诉后,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民警对此进行调查处置。晚上营业时段派民警到大发商贸城黄金海岸KTV,找到黄金海岸KTV负责人,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,责令进行整改,并对其进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噪音污染法律知识教育,明确告知了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标准,约束其自身行为,控制音量。黄金海岸KTV负责人当即表态立即对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进行整改,减小了音响的音量,特别是在夜间时段。 今后,我们在工作中也会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,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巡查监管,坚持标本兼治,综合施策,长抓不懈,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污染,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居住权益不受影响。 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