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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,荔城政府即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,现回复如下:荔城镇积极部署,安排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与县环境保护局沟通联系,派出镇工作人员协同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前往下沿江现场调查、处理。经走访、调查了解,该仓库是县粮食局下属粮油公司仓库,租给经销商堆放茶麸、桐麸、菜籽麸等。经镇工作员、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联合与县粮食局下属粮油公司经理协调沟通,达成一致,作出如下处理意见: 1、粮油公司承诺限期经销商在三日内搬走堆放在仓库的所有货物。 2、粮油公司表态立即终止与经销商的仓库租赁合同。